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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立案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8.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1107人
律师解析: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立案标准,依据《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没得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没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立案追诉
非法经营数额达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达两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总价值,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行为人通过非法经营获取的利润。
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卷烟数量以实际查证数量为准。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这是对屡教不改的非法经营行为的严厉打击。
若遇到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情况,可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要合法经营,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案情回顾:

小朱未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明,便开始非法经营烟草制品。他在市场上销售各类香烟,经调查,其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了6万元。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对其进行查处,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小本生意,不构成犯罪,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无相关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小朱非法经营数额达6万元,符合此立案标准。
2、小朱虽认为自己是小本生意不构成犯罪,但法律规定明确,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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