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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既遂如何量刑

时间:2026.08.20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阅读:1244人
律师解析: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指的是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进行销售,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相关司法解释明确,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在司法实践里,法院量刑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像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程度、销售金额、销售数量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等。要是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并取得权利人谅解,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但如果属于累犯,就可能会从重处罚
建议商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若不小心涉及此类案件,应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在市场上以低价大量购进假冒知名品牌的商品进行销售。小胡发现后举报了小朱,经调查小朱的销售金额达到了三十万元。小朱认为自己并不知晓所售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应构成犯罪,而执法部门认定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小朱销售金额达三十万元,已符合“数额巨大”标准。
2、虽然小朱声称不知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但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其主观故意程度。若有证据表明小朱应当知道商品为假冒,即便其不承认,也可认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若小朱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为累犯,则可能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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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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