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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网络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8.19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252人
律师解析:
境外实施网络诈骗,我国法律同样适用并可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数额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
在境外实施网络诈骗,还会涉及跨国司法协作问题。我国司法机关能借助国际刑警组织等渠道,和相关国家、地区展开司法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若遭遇网络诈骗,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境外通过网络实施诈骗,他利用虚假网络平台,诱骗小胡、小丽等人转账。小胡被骗金额达5000元,小丽被骗6万元。小朱以为在境外实施犯罪就能逃避法律制裁,然而我国警方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小朱诈骗小胡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小丽6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虽然小朱在境外实施诈骗,但依据我国法律,依然要对其定罪量刑。我国司法机关可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等渠道,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司法协助,追捕小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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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建设工程纠纷陈新华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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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陈新华,男, 1979年7月生,彝族,本科学历。2004年12月进入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公诉科科长、检委会委员;2012年12月调入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人民法院,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检察官、优秀公务员。2016年2月辞职后加盟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任事务所副主任,刑事行政业务部主任,刑事专职律师。 陈新华律师先后从事刑事业务工作11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多件,法律功底扎实,业务熟练,工作认真负责,因其具有长期在检、法两院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经历,现专职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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