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主任
热心公益奖等 2项荣誉
18907764841
律师简介:黄光杰,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中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刑事法律部副部长、隆林分所主任、青年委员、团支部书记,专职律师。 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取得法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2019年到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积极参与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对外交流活动及律所文化宣传工作,在此期间,先后荣获“优秀撰稿者”、“热心公益活动奖”、“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擅长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行政诉讼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诉讼业务的办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等毒品数量较大情况,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即非法持有鸦片达二百克及以上构成犯罪。若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不构成犯罪,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贩卖毒品案件从抓获到判刑无固定时间,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侦查阶段,公安对嫌疑人羁押期通常不超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1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15日,补充侦查每次1个月,最多2次;法院审理应在受理后2个月宣判,至迟不超3个月,部分案件经批准可延长。简单案件几个月可判,复杂案件可能耗时一年甚至更久。

单纯吸毒2次以上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会面临治安处罚,如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吸毒者若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或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等,则会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有具体规定,如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等。

制造毒品400克的量刑取决于毒品种类。若为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400克,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没收财产;若是鸦片400克,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武装掩护等情形,即便数量未达标准也可能判重刑甚至死刑,最终量刑由法院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