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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务作品如何认定

时间:2026.08.13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1056人
律师解析:
特殊职务作品的认定要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要素。依据《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且由其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另一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认定时要考虑几个方面。一是创作条件,要查看是否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像为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等。例如软件开发时,单位提供专门的开发设备、软件工具及技术资料等。二是责任承担,看作品责任是否由单位承担。比如工程设计图出问题导致工程事故,单位要承担赔偿等责任。三是作品类型,判断是否属于法定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类型。四是约定因素,若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单位,也能认定为特殊职务作品。
所以,认定特殊职务作品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准确判断作品创作过程、责任归属及相关约定等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单位员工,利用单位提供的开发设备、软件工具及技术资料完成了一款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小朱认为该软件著作权应归自己所有,而单位则主张该软件属于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应归单位。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创作条件来看,小朱主要利用了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软件开发,符合特殊职务作品认定中关于创作条件的要求。
2、软件若出现问题,通常由单位承担责任,满足特殊职务作品认定中责任承担这一要素。
3、该作品为计算机软件,属于法定的特殊职务作品类型。
4、若单位与小朱有相关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单位,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此类情况著作权归单位,那么该软件应认定为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单位。综合多方面因素,单位的主张更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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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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