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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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刘晟律师,北京盈科(库尔勒)律所专职律师。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工学学士学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读。 十余年大型国企工作经验,大型工程项目经验。对工程技术、工厂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经验丰富。同时具备深厚法律理论功底。深入研究公司类、合同类、非诉类法律业务,能够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自执业以来处理大量民商事领域案件,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 经典案例: 为某国资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代理疑难案件执行,经积极查证、多方协调,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顺利执行案件款。 代理某企业多起劳动争议案件以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避免企业承担重大损失,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代理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损失,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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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拖欠押金,租客可先与房东沟通协商,明确押金退还事宜,尝试和平解决。若协商无果,租客可收集租房合同、押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居委会、房管局等部门投诉,也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租房期间热水器损坏的责任划分需视情况而定。若因自然老化或正常使用损耗导致损坏,维修责任通常由房东承担;若因租客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则由租客负责维修或赔偿。双方也可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按约定执行。

租房时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若合同中有约定赔偿,应按约定执行,如支付违约金、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等;若合同无约定,租客可要求房东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寻找新住处的费用、搬家费、因搬家造成的物品损坏损失等。

转租合同无效时,次承租人应返还租赁房屋,且不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但已支付租金的次承租人可要求承租人返还不当得利。若次承租人对房屋有添附行为,可按过错由双方分担损失。此外,若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致转租合同无效,次承租人可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租期内房东带人看房需分情况判断。法律上,租赁期间租客对房屋有合法使用权和占有权。若合同明确约定可看房及条件,房东按约执行合法,但要提前合理通知;若未约定,房东未经同意带人看房侵犯租客权益,租客有权拒绝。不过房东有合理理由时应协商获同意。若房东擅自频繁看房影响生活,租客可协商或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