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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处于什么样的状况下

时间:2026.08.07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994人
律师解析:
仲裁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的方式。适用仲裁要满足这些条件:
第一,得有有效的仲裁协议。这是开启仲裁程序的必要条件。当事人要在合同里订立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前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明确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二,纠纷得具有可仲裁性。也就是说,纠纷要在仲裁范围内。像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还有依法该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第三,当事人要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一般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诉讼比起来,仲裁有不少特点。它具有自愿性,当事人能自主选仲裁员;有专业性,能保障裁决的质量;有保密性,仲裁过程和结果通常不公开,可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还有快捷性,仲裁程序灵活,且仲裁裁决通常一裁终局,能快速解决纠纷。
要是遇到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想通过仲裁解决,就要先确认是否满足仲裁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再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签订了一份商业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将提交仲裁解决。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胡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给其造成经济损失,小胡则称是小朱付款延迟导致交付延迟。小朱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及相关证据,小胡以纠纷应通过诉讼解决为由提出异议。

案情分析:

1、本案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满足仲裁启动条件。
2、该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且不涉及婚姻、收养等不可仲裁事项,具有可仲裁性。
3、小朱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符合仲裁程序要求。因此,小胡以应通过诉讼解决的异议不成立,仲裁委员会应受理该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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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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