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欠款追讨精选解答 > 处对象期间转的钱是否能要回

处对象期间转的钱是否能要回

时间:2026.07.28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925人
律师解析:
处对象期间转的钱能不能要回,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转账属于借款性质,并且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意思,那出借方是有权让借款方还钱的。按照《民法典》规定,借款人要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借人能随时要求返还,但得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要是转账金额有特殊含义,像520元、1314元这类,一般会被认定是赠与,通常要不回来了。因为在恋爱里,这多是表达爱意的方式,属于无偿赠予
要是转账金额比较大,又没有特殊意义,也没明确说是赠与,可能会被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要是双方最后没结婚,赠与所附的条件没达成,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
想把钱要回来,得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要是和对方协商不成,还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在恋爱期间,小朱多次给小丽转账。其中有几笔是520元、1314元,还有一笔较大金额50000元。后来两人分手,小朱要求小丽返还所有转账款项。小丽认为520元、1314元是小朱表达爱意的赠与,不应返还;对于50000元,她觉得是小朱自愿给她的,也无需返还。双方协商无果,小朱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对于520元、1314元这类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依据法律规定,一般不能要回,因为这在恋爱关系中多被视为表达爱意的方式,属于无偿赠予。
2、对于50000元这笔较大金额的转账,若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可能会被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如今双方未能结婚,赠与所附条件未成就,小朱可以要求小丽返还。小朱要回款项需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