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合同事务、交通事故
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岗位能手等 1项荣誉
18715165778
律师简介:杨友良律师,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其兼具严谨的法律逻辑与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奠定了深厚理论根基。 执业数据 2019年正式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其中,合同类案件700余件,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类案件占比约70%。年均办案量超200件,案件类型覆盖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领域,具备高频次实战锤炼出的敏锐判断力与实务操作能力。 专业领域 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专注于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作为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团队负责人,在工程款结算、合同效力认定、工期索赔、质量鉴定等细分环节具有成熟的处理经验。对于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交易、房产继承分割等房产类纠纷,能够精准预判裁判走向,为客户提供兼具法律依据与商业理性的解决方案。 执业特点 理论功底扎实:研究生阶段专攻民商法学,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系统性研究,能够从法理层面支撑疑难案件的代理思路。 实务经验丰富:千余件案件的实操积累,熟悉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审理流程,能够高效推进案件进程。 沟通协调能力突出:在执业过程中注重与司法机关的专业交流,善于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寻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路径。 执业理念 恪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条,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在每一个案件中贯彻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服务准则,以严谨的职业态度和扎实的专业能力赢得客户信任。目前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持续为客户提供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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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此外,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等情形,用人单位也不得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因裁员解除与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依第40、41条规定解除。但女职工存在第39条情形,如严重违纪等,单位仍可解除且无需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单位需按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公司合并裁员,应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下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无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等。

员工辞职需赔偿违约金的情况通常有两种。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以弥补单位因员工违约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