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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在幼儿园受伤了保育员负责吗

时间:2026.07.24 标签: 损害赔偿 学校侵权 阅读:820人
律师解析:
小朋友在幼儿园受伤,保育员是否担责要分情况。按照《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朋友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时受人身损害,幼儿园应担侵权责任。不过,要是幼儿园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不用担责。
要是保育员工作有过错,比如没按规定履行照看义务,导致小朋友受伤,其所在幼儿园要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担责后,若保育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幼儿园可向其追偿。就像保育员照看小朋友时玩手机,没留意小朋友活动,导致小朋友摔倒受伤,这种情况幼儿园先担责,之后可视情况向保育员追偿。
要是保育员已尽到合理的照看、保护等职责,小朋友受伤是自身意外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那保育员通常不用担责。
所以,小朋友在幼儿园受伤,一般先由幼儿园担责,再根据保育员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决定是否向其追偿。家长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权益。幼儿园平时也应加强对保育员的管理和培训,减少此类事件发生。

案情回顾:

小许是幼儿园的保育员。一天在照看小朋友时,小许玩手机未留意小朱的活动,小朱不慎摔倒受伤。小许认为小朋友受伤是意外,自己不应担责;而幼儿园认为小许未履行好照看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本案中,小许玩手机未留意小朋友活动,未履行好照看义务,幼儿园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保育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幼儿园承担责任后可向其追偿。小许在工作时玩手机,存在明显过错,幼儿园在承担责任后可视情况向小许追偿。若小许已尽合理职责,小朋友因自身意外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原因受伤,小许通常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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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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