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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方有借款要承担吗

时间:2026.07.2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14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对方借款是否要承担,得看借款性质。
要是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算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责任。离婚时要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借款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种情况下,另一方通常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所以,离婚时要先确定对方借款性质,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从而确定自己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要是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能通过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处理财产分割时,小朱提出小丽在婚姻期间曾向他人借款,要求小丽共同承担该债务。小丽则认为此借款是以小朱个人名义所借,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判断该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关键。若借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属于共同债务,双方有清偿责任。
2、若借款是以一方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本案需确定借款性质,若属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不属共同债务,小丽通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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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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