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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有规定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吗

时间:2026.07.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00人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对洗钱罪和上游犯罪进行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洗钱行为通常被看作上游犯罪的事后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洗钱罪指的是,明明知道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去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要是有人实施了上游犯罪,接着又进行洗钱行为,因为洗钱其实就是对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的一种处理,这种情况下通常按上游犯罪来定罪处罚,而不是把洗钱罪和上游犯罪一起数罪并罚。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行为人和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事前就商量好了,事后再实施洗钱行为,那就会按照上游犯罪的共犯来处理,而不是单独定洗钱罪。
所以大家要注意,涉及这类犯罪时,要清楚法律的规定,避免因不懂法而触犯法律红线。要是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参与了一起金融诈骗犯罪,获取了大量非法所得。之后,小朱为掩饰这些非法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实施了洗钱行为。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对于小朱的行为是否应将金融诈骗犯罪与洗钱罪数罪并罚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洗钱行为通常被视为上游犯罪的事后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小朱实施金融诈骗犯罪后进行洗钱,一般应按照金融诈骗犯罪定罪处罚,不数罪并罚。
2、若小朱与金融诈骗犯罪的其他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实施洗钱行为,则应作为金融诈骗犯罪的共犯论处,而非单独认定洗钱罪。综合本案,若无证据表明小朱事前通谋,通常以金融诈骗犯罪一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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