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辞退员工给的补偿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帮公司抵减利润。
按规定,企业跟职工
解除劳动关系给的补偿,属于和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像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在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能扣除。
辞退补偿作为企业的费用支出,符合规定就能计入成本费用。企业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用收入总额减去各项扣除项目,辞退补偿是合理扣除项目,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抵减了公司利润,少交企业所得税。
但企业得留存相关证明资料,比如辞退协议、支付凭证等,证明支出真实合理,应对税务机关检查。企业要重视留存资料,避免因资料缺失无法扣除补偿费用,导致多交税。要是对辞退补偿税务处理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公司因业务调整辞退了部分员工,并给予相应补偿。公司财务人员小朱认为辞退补偿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抵减公司利润,但同事小李对此存疑,觉得不能随意扣除。两人就此事产生争议,不知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企业因解除与职工
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小许公司给予员工的辞退补偿,在符合规定情况下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
2、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用收入总额减去各项扣除项目,辞退补偿作为合理扣除项目,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抵减公司利润,减少企业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但企业要留存如辞退协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证明支出真实性和合理性,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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