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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发餐费再收回公司算偷税漏税吗

时间:2026.07.17 标签: 税务类纠纷 偷税漏税 阅读:962人
律师解析:
先发餐费再收回会不会被认定为偷税漏税,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公司先发餐费,把它当作员工福利正常计入成本费用,还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之后因为合理原因收回餐费,像员工离职按规定退还预支餐费,并且公司正确调整了财务处理,冲减了相应成本费用,这种情况一般不算偷税漏税。
但要是公司先发餐费是为了虚构支出,以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之后再收回,那就可能涉嫌偷税了。按照税收规定,企业所得税核算时,只有真实、合理且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虚构餐费支出增加成本,会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而且,如果餐费属于员工所得,却没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违反了个人所得税征管规定。
一旦税务机关发现公司通过不合理的餐费处理逃避纳税义务,会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企业在餐费处理上一定要合规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公司每月先发餐费给员工,后又收回部分餐费。小许认为公司此行为可能是偷税漏税,而公司称是因部分员工离职按规定收回预支餐费。小许对此存疑,遂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公司将餐费作为员工福利正常计入成本费用,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因合理原因收回餐费并正确调整财务处理,冲减相应成本费用,通常不构成偷税漏税。
2、若公司先发餐费是为虚构支出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之后再收回,则可能涉嫌偷税。因为企业所得税核算要求真实、合理、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虚构餐费支出会导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违反相关征管规定。税务机关若发现公司不合理餐费处理逃避纳税义务,会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要求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还会面临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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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建设工程纠纷陈明祥律师 已认证
5.0分 执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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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税务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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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简介: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注册税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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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祥律师,已执业7年,执业地区为安徽铜陵,认证执业律所是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擅长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税务类纠纷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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