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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和小三同居算重婚罪吗

时间:2026.07.16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217人
律师解析:
和小三长期同居,不一定就犯了重婚罪,得看具体情况。
重婚罪是啥呢?就是有配偶还去重婚,或者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跟人家结婚。这里的结婚,既包括登记结婚,也包括没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事实婚姻
要是有配偶的人和小三长期住一块儿,但对外没说自己俩是夫妻,周围人也不觉得他们是两口子,这种情况一般不算重婚罪。不过呢,这可能违反了《民法典》里夫妻之间要互相忠实的规定。要是闹到离婚,没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要是有配偶的人和小三不光长期住一起,对外还以夫妻名义生活,像在社交场合介绍成夫妻,一起生了孩子,在孩子相关文件上用夫妻身份登记,让周围人都觉得他们是夫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了。一旦被认定犯了重婚罪,可是要受刑事处罚的。

案情回顾:

小朱已有配偶小丽,但与小胡长期同居。小丽发现后,以小朱构成重婚罪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小朱辩称自己与小胡虽长期同居,但对外并未以夫妻名义相称,不应构成重婚罪。小丽则认为他们长期共同生活,应认定为重婚。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
2、若小朱与小胡虽长期同居,但对外不以夫妻相称,周围人也未视其为夫妻,通常不构成重婚罪,但违反了《民法典》中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小丽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
3、若小朱与小胡不仅长期同居,还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使周围人认为他们是夫妻,就可能构成重婚罪,小朱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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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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