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不满意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签字能行不

不满意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签字能行不

时间:2026.06.16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234人
律师解析:
1.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满,可不签字,不过这不会影响认定书效力。认定书是交警勘查调查后给出的专业结论,有权威性,签字并非其生效必要条件。
2.若不认可认定结果,不签字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核,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据
3.复核申请要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勘查现场、调查后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小朱认为该认定结果不合理,对自己责任划分过重,因此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小李则认为交警认定公正,要求小朱签字。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不满意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而不签字是可行的,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专业认定,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当事人是否签字并非认定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不签字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2、若小朱不认可事故责任认定,其应在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主要证据。若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天津法律顾问韩旭主任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20 执业10
专长:

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

18622835396

律师简介: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更多>
韩旭主任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天津南开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擅长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622835396,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