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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咋认定

时间:2026.06.14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492人
律师解析:
1.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认定有标准:归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五万元以上算“数额较大”;用于非法活动,三万元以上按挪用公款罪追责
2.司法认定要考虑多因素:包括款项用途、是否归还及归还时间等。
3.具体案件需综合判断:结合全案证据和事实来最终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单位的财务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单位公款。一部分款项被小朱用于投资股票,金额为六万元;另一部分三万元被小朱用于参与赌博活动。单位发现资金短缺后报案,小朱对挪用公款一事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会尽快归还,不应被认定为犯罪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小朱挪用六万元用于投资股票,属于进行营利活动,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小朱挪用三万元用于赌博,属于非法活动,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小朱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不能因其表示会归还而否定犯罪成立,具体定罪量刑需结合全案证据和事实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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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356 执业17
专长: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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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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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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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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