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18622835396
律师简介: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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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行医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若导致就诊人残疾、功能障碍甚至死亡属后果严重,严重损害健康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刑会综合考虑行医手段、时间、次数和后果等因素。

非法行医未造成后果,也会受到相应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规定,会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3年前非法行医如今不干了仍可能被追责。非法行医属违法行为,若造成严重后果,即便停止行医,只要未过追诉时效就会被追究责任。依据《刑法》,非法行医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5年,所以3年前的非法行医行为仍在追诉范围内。

非法行医罪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非法行医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判三到十年,致就诊人死亡判十年以上,均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包含被卫生部门两次处罚后再犯等,严重损害健康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法院量刑会结合具体案情。

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有二:一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者非法行医且情节严重,如擅自开诊所、有资格无执照行医等;二是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等一般功能障碍,或中度以上残疾等严重功能障碍,甚至死亡。符合其一即可立案起诉。不过,不同地区对“情节严重”等认定标准有别,实际操作要依当地法规和司法实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