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立案后被告不露面,送达阶段若常规送达方式联系不上被告,法院会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视为送达。
2.开庭时,若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必须到庭的案件法院可
拘传;非必须到庭的,法院可
缺席判决,即依原告
证据和陈述裁判。
3.
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义务,原告可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被告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归还借款,法院立案后,小李一直不露面。送达阶段,法院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均无法联系到小李,遂进行公告送达。
开庭审理时,小李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其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小朱认为小李不应逃避,应积极处理
债务问题;而小李未作任何回应。
案情分析:1、在送达方面,当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无法联系被告时,法院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视为送达,本案法院的送达程序合法。
2、开庭审理时,小李作为非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3、若判决生效后,小李不履行义务,小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小李财产等措施实现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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