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经营公司,股权该怎么去分割
时间:2026.06.01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449人
律师解析:
1.夫妻经营公司分割
股权分情况处理。若双方都是股东,协商好分割比例后,办理
工商登记变更。
2.若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其一,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一方可成公司股东。其二,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购买
出资额,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财产。其三,不同意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一方可成股东。
3.分割股权应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保护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小朱持有
公司股权,小李并非公司股东。现二人打算
离婚分割股权,小朱愿意转让部分股权给小李,但部分股东不同意。有的股东明确表示愿意放弃优先购买权,部分股东不同意转让却也不想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双方对于如何处理
股权分割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经营公司的股权时存在不同情况。就本案而言,小朱和小李协议分割股权,因小李不是公司股东,需遵循特定规则。若有过半数股东同意且有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小李可成为公司股东。
2、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小朱和小李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本案中部分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此种情况应视为其同意转让,小李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同时在分割时要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保护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