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合同签订和履行中,主合同标的额的确定是个关键问题。不同类型的合同,标的额确定方法也不同。
买卖合同里,标的额一般是货物价款总和。要是合同明确了货物单价和数量,二者相乘就是标的额;若约定了总价,那总价就是标的额。要是合同有价格调整条款,就得按约定方式算出最终标的额。
服务合同的标的额是服务费用。按服务时间计费的,用服务时长乘以单位时间费用来确定;按项目计费的,就以约定的项目总费用为准。
借款合同中,标的额通常是借款本金。是否把利息算进标的额,要看合同约定。若约定借款本息为标的额,就得包含利息;若只算本金,就不包含。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额一般指工程总造价,包含工程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等。工程实施中若有变更,要根据变更协议调整标的额。
要是合同对标的额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可以先协议补充;达不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还确定不了的,就依据市场价格履行。大家在
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标的额,避免后续
纠纷。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一批货物,合同中未明确是按单价数量计算价款还是直接约定总价。小胡与小丽签订服务合同,按服务时间计费,但对服务时长计算方式有分歧。小何与小许签订借款合同,对于利息是否计入标的额约定不明。小静
承包建设工程,施工中出现工程变更,对变更后工程总造价有争议。
案情分析:1、在买卖合同中,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价款计算方式,当事人可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无法确定的,依据市场价格履行。
2、服务合同按服务时间计费出现服务时长计算分歧时,同样先协议补充,再按相关条款、交易习惯确定,最后依据市场价格。
3、借款合同利息是否计入标的额约定不明,需看合同整体约定及交易习惯判断是否包含利息。
4、建设工程合同因工程变更产生造价争议,应根据变更协议调整标的额,若协议不明,按上述补充协议等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