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交通事故处理中,很多人关心
事故责任认定书何时能出,以及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
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间分不同情况。通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
认定书。要是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会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若需检验、鉴定,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检验、鉴定时间一般不超30日,情况复杂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但延长不超30日。
如果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在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大家遇到交通事故时,要清楚这些时间节点,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还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何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此次事故需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时间长达四十日。交警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第五日制作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小朱对该认定书有异议,在认定书送达后的第三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此次事故需检验鉴定,所以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警的操作符合规定。
2、检验鉴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且延长时限一般不超三十日,此次检验鉴定四十天在规定范围内。
3、小朱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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