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院调解书里的
违约金数额没有固定标准,是由双方自己商量定的,这体现了意思自治。但这并不意味着能随意定,它也得符合法律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低,
当事人可以让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高;要是比实际损失高太多,也能请求降低。在实际判案中,一般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就会被认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院审查违约金数额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还有预期能得到的利益等。要是违约方承担责任后明显不公平,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调整违约金。
所以大家在商量违约金数额时,得充分考虑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
保证定出来的数额合理、能执行。要是对违约金数额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后续
产生纠纷。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
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后小朱违约,小胡依据合同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但小朱认为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此前已出具调解书,然而对于违约金数额,双方协商时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般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属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法院审查违约金数额时,会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若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后对其明显不公平,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所以双方在协商违约金时,应充分考虑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其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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