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合同不是本人签字,合同是否生效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签字的人得到了本人书面或者口头的授权,这就构成了有权
代理,合同对本人是有效的。打个比方,本人有事不能去签购车合同,委托别人
代签,还出具了
授权委托书,那合同就没问题。
要是签字的人没有代理权,但对方有理由相信他有代理权,这就构成
表见代理,合同同样有效。像签字人和本人是夫妻这种密切关系,对方基于此觉得签字人有代理权才签的合同,本人可能就得承担
合同责任。
如果签字人既没有代理权,也不构成表见代理,那就是无权代理。这时
合同的效力不确定,本人事后要是追认,合同就有效;要是拒绝追认,合同对本人无效,责任由签字人承担。
另外,就算签字符合前面说的有效条件,要是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也可能无效。所以,遇到购车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情况,得综合考虑签字人的
代理权限、对方是不是善意等因素,才能确定合同是否生效。
案情回顾:小朱想买车,因有事无法到场签购车合同。小胡与小朱关系密切,在未获小朱书面或口头授权情况下,替小朱签署了购车合同。销售方因小胡与小朱关系密切,有理由相信小胡有代理权。小朱回来后,认为价格不合适,拒绝承认该合同。销售方则坚持合同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胡没有获得小朱的授权,不属于有权代理。但销售方基于小胡与小朱关系密切,有理由相信小胡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
2、不过,若小朱能证明销售方并非善意,不构成表见代理,该
合同效力待定。若小朱拒绝追认,合同对小朱不发生效力,由小胡承担责任。同时,若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合同也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