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诉求,不同
当事人能
起诉几次呢?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民事诉讼中有个重要原则叫“一事不再理”,意思是已经经过生效裁判处理的同一
纠纷,当事人不能再去
法院起诉。不过,不同当事人就同一诉求起诉,不一定受这个原则限制。
要是不同当事人和案件都有各自独立的利害关系,哪怕诉求一样,他们都能去起诉。像在
侵权纠纷里,好多被
侵权人都被同一个
侵权行为伤害了,他们都能就自己受到的损害去法院起诉,只要符合
起诉条件,法院会受理,这种情况下起诉次数没有限制。
但要是不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独立的利害关系,或者是为了逃避法律、滥用诉权而
重复起诉,法院可能就会以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为由,不受理或者
驳回起诉。比如有人换个名义上的原告,又来提相同的
诉讼,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所以,不同当事人基于同一诉求起诉,次数没有绝对限制,但得符合法律规定和
诉讼程序,更不能滥用诉权。要是拿不准自己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都被小许的侵权行为所损害。小朱率先就自身所受损害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生效裁判。之后,小李和小胡也打算就同一侵权行为导致的自身损害起诉小许。小许认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小李和小胡不能再起诉。
案情分析:1、“一事不再理”原则指对于已生效裁判处理过的同一纠纷,当事人不得再行起诉。但不同当事人基于同一诉求起诉,并非当然受此限制。
2、小李和小胡与小许的侵权纠纷有各自独立的利害关系,他们是就自身所受损害提起诉讼,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受理,起诉次数不受限制。若不同当事人无独立利害关系,或为规避法律、滥用诉权重复起诉,法院会以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