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破产清算,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
破产费用含
诉讼、管理财产等费用,共益债务是为全体
债权人利益背负的债务。
2.接着按序清偿:
一是支付职工
工资、补助、保险费及
补偿金;二是缴清其他
社保费和税款;三是偿还普通
破产债权。
3.若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
案情回顾:某公司因
经营不善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在
清算过程中,小朱等职工要求公司支付所欠工资和相关补助费用,税务部门要求公司缴纳欠税,还有一些普通债权人要求偿还债务。然而该公司的
破产财产有限,各方就
财产分配顺序产生了争议,不清楚到底该如何分配这部分有限的财产。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时要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
诉讼费用等,后者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所负债务。
2、清偿完上述费用债务后,按顺序依次清偿职工相关费用和补偿金、除
职工社保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及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所以本案应按照此规则对
公司破产财产进行科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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