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网络诈骗200万属
数额特别巨大,按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
情节严重的,会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还会并
处罚金或
没收财产。
2.
从犯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量刑要综合其在
犯罪里的作用、参与度、获利情况等。
3.若从犯作用小、参与少、获利低,可能判十年以下;若部分环节作用大,可能判十年以上,但通常比
主犯量刑轻。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合谋进行网络诈骗,小朱为主犯,小李和小胡为从犯。他们通过
虚假网络项目诱骗众多
被害人,共骗取200万元。案发后,警方将三人抓获。小胡认为自己在犯罪中作用小,应
从轻处罚;小朱则觉得三人都应按相同标准量刑。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网络诈骗2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小朱作为主犯,若无其他特殊情节,应在此量刑幅度内处罚。
2、小李和小胡作为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要综合考虑他们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因素。若小李和小胡在犯罪中作用较小、参与环节有限、获利少等,可能在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若在部分环节作用较大,可能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量刑,但通常会低于主犯小朱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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