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立案阶段:
提供对方
身份信息,法院会自行查询准确送达地址。
2.送达文书时:
直接、留置等送达方式都行不通,法院会公告送达,法定期限一到即视为送达。
3.庭审时:
被告无理由不到庭,法院可
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能
拘传。
4.执行阶段:
查不到
被执行人,法院可查其财产
强制执行,还能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案情回顾:小朱状告小李
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立案时小朱提供了小李身份信息,但送达文书时,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小李。庭审时,小李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进入执行阶段,也联系不上小李。小朱不知后续如何处理,案件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1、在立案阶段,小朱已提供小李明确身份信息,法院可依职权查询其准确送达地址。若送达文书时联系不到小李,法院可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法定期限即视为送达。
2、庭审时小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作为被告,法院可缺席判决。
3、在执行阶段联系不到小李,法院可查询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还可将小李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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