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
案件受理费由
败诉方承担,
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公司败诉一般要负担。
2.若
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案件受理费等
诉讼费用,法院可能会认可。
3.但此约定若为不合理格式条款,会被认定无效。
4.若保险公司拖延
赔偿致
被保险人起诉,即便有约定,法院也可能判其负担部分或全部受理费。
案情回顾:小朱为自己的车辆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期间内车辆发生事故,小朱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保险公司称保险合同约定其不承担因
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小朱则认为保险公司怠于履行赔偿义务,应承担案件受理费。
案情分析:1、一般案件受理费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在本案保险合同纠纷中若保险公司败诉,通常需负担案件受理费。
2、然而保险合同若明确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关诉讼费用,法院可能会尊重合同约定。但该约定若构成格式条款且免除保险公司责任、加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此约定无效。
3、本案中,保险公司怠于履行赔偿义务致被保险人起诉,法院可能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判决保险公司负担部分或全部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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