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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到期的借款要不要优先去偿还

时间:2026.04.05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887人
律师解析:
1.借款临近到期是否优先偿还,要综合考虑。
按法律,债务到期就得按约定还钱,不然债权人能走法律程序追债债务人可能要担责、付逾期利息
2.债务人有多笔债务,优先还临近到期的借款比较好,能避免违约,维护信用。
3.资金紧张时,可和债权人协商展期或分期,达成新协议。
协商不成,还是要先还快到期的借款,降低法律风险和信用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此前向小胡和小丽分别借款,两笔借款均未还清。小胡的借款临近到期,小丽的借款还有较长时间才到期。小朱目前资金紧张,在还款问题上犯了难,不知是否应优先偿还小胡临近到期的借款。小朱认为先还哪笔都一样,而小胡则坚持小朱应优先偿还自己的借款。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来看,债务到期时债务人应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若小朱不偿还临近到期的小胡的借款,小胡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届时小朱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逾期利息等。
2、若小朱有多笔债务,优先偿还临近到期的小胡的借款是较为妥当的选择,可避免违约风险,维护良好信用记录。若小朱资金紧张,可与小胡和小丽协商展期或分期还款,达成新还款协议。若协商不成,小朱仍应优先保障小胡临近到期借款的偿还,以减少法律风险和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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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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