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调解结束对方不履行,先判断调解性质。
法院主持的调解协议有
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行可直接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
2.非法院主持的调解协议,如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可先协商敦促履行。
协商无果,可
起诉要求对方履约。
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履行,再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在法院主持下的调解中,小胡未能按协议履行义务。而小李与小静的
纠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小静调解结束后也不履行。小朱和小李都面临对方不履约的问题,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的情况,由于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小朱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采取如查询、冻结、划拨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
执行措施促使小胡履约。
2、对于小李的情况,因调解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小李可先与小静协商敦促其履行。若协商无果,小李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静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若小静仍不履行,小李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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