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可
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广:
包括收入(
工资、奖金等)、存款、动产(车辆、船舶)、不动产(房屋、
土地使用权)。
知识产权的
财产权、投资权益、到期债权也能执行。
2.部分财产不可执行:
如
被执行人及其
家属生活必需的物品、生活费用,以及完成义务教育必需的物品。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被
债权人小胡
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偿还
债务,但小朱未履行。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执行法院调查小朱财产状况。发现小朱有工资收入、银行存款、名下车辆和一套房产,还有一项
专利的许可使用费收入。然而,小朱称家中的家具、日常生活费用及孩子上学用的书本等不应被执行,双方就可执行财产范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可执行小朱的工资收入、银行存款、车辆、房产以及专利许可使用费,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收入、存款、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都属于可执行财产范围。
2、小朱家中家具等生活物品、日常生活费用及孩子上学用的书本等属于不可执行财产,因为这些是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物品、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以及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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