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动争议一审,
当事人要在
举证期限交
证据。
举证期限可由法院指定,也能当事人
协商一致并获法院准许。
2.法院指定时,一审普通程序不少于十五日,
二审提供
新证据不少于十日,
简易程序可少于十五日。
3.提交证据有困难,可申请延长,法院会酌情处理。
4.
逾期提供证据,需说明理由,否则法院或不采纳,或采纳但训诫、罚款。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诉至法院。法院指定了举证期限用于一审审理。然而,小朱因某些原因未能在指定的十五日举证期限内完成证据提交。小朱认为自己理由正当,要求法院采纳其逾期提交的证据,但公司认为小朱应承担逾期后果,法院不应采纳。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一审中,举证期限可由法院指定,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本案中法院指定十五日举证期限符合规定。
2、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可申请延长期限。小朱未申请延长,逾期提供证据,法院应责令其说明理由。若小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法院可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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