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打人身
损害赔偿官司时长与适用程序有关。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晰、权责明确、争议小的案件,法院需在
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
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3.案件上诉的,
二审判决上诉案在二审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裁定上诉案在二审立案起三十日内作
终审裁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小朱受伤。小朱向法院提起人身
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受理后,原被告双方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案件
事实清楚,应适用简易程序尽快审结;小李则觉得存在一些细节问题,适用普通程序更合适。最终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了适用的程序,之后小朱又因对
一审判决不满提出上诉。
案情分析:1、打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的时长与适用程序相关。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其适用于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本案若适用简易程序,就应遵循此时间要求。
2、若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若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就按此规定执行。
3、本案存在上诉情况,二审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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