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同违约金过高,
当事人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2.法院调整时,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当事人过错和预期利益等,依据公平和诚信原则衡量。
3.司法实践中,超过造成损失百分之三十算“过分高于损失”。
4.法院先确定实际损失,含直接和
可得利益损失,对比
违约金与损失,明显过高就调整,让二者匹配,兼顾惩罚与公平。
5.法院会谨慎用自由裁量权,保障结果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高额违约金。后小李违约,小朱要求小李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小李认为
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双方就违约金是否过高以及是否应调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请求法院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适当减少。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
2、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判断“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标准。法院会先确定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若违约金明显高于损失,法院会进行调整,使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相匹配,同时法院会谨慎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结果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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