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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财产赠子女后是否要担债务

时间:2026.03.2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81人
律师解析:
1.父母赠财产给子女后是否担责,要看情况。
若赠与在债务形成后,且导致父母无法偿债,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让财产用于偿债,因为无偿转让影响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2.若赠与财产时父母有足够资产偿债,不影响债权实现,父母仍按约定担责,与赠与无关。
3.若父母为逃债赠与财产,债权人可走法律程序追回偿债。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胡借款。之后,小朱将名下大量财产赠与女儿小丽。小胡认为小朱此举是为逃避债务,自己的债权可能无法实现,便要求小朱撤销赠与财产的行为,让财产用于偿还债务。而小朱则称自己即便赠与财产,仍有足够资产偿还债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赠与财产发生在债务形成之后,且该赠与导致其无法清偿对小胡的债务,依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小胡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小朱的赠与行为,使财产恢复到可偿债范围。
2、若小朱赠与财产时,仍有足够财产覆盖对小胡的债务,不影响小胡债权实现,那么小朱应按债务约定承担偿还责任,赠与财产给小丽的行为合法有效。倘若小朱是恶意逃避债务而赠与财产,小胡可通过法律程序追回财产用于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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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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