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可得利润是合同履行后能拿到的利益。
违约时
赔偿可得利润,要遵循几个规则。
2.可预见规则:
损失得是违约方签约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
3.减损规则:
非违约方有义务止损,不然扩大的损失不能索赔。
4.损益相抵规则:
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利,算赔偿额时要扣除。
5.过失相抵规则:
非违约方有错,可减轻违约方责任。
6.赔偿计算有对比、估算、约定等方法,最终由法院或
仲裁机构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李向小朱供应一批货物。小李违约未按时供货,导致小朱不能按时将加工后的产品卖给第三方,损失了部分可得利润。小朱要求小李赔偿全部可得利润。小李认为损失部分超出己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范围,且小朱未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应由其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1、依据可预见规则,若小朱所主张的损失确实超出小李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范围,小李对超出部分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2、按照减损规则,若小朱有能力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却未采取,那么他不得就扩大的损失向小李索赔。
3、若小朱因小李违约获得了部分利益,根据损益相抵规则,计算赔偿额时应扣除该部分利益。
4、若小朱对损失的发生也存在过错,根据过失相抵规则,可减轻小李的赔偿责任。最终赔偿数额需结合案件事实和
证据,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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