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起诉欠款纠纷,原告不一定要亲自出庭,可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诉讼代理人。
2.若原告给
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人能代原告参与
诉讼,原告不用出庭。
3.法院审理时若需原告说明关键事实,有权要求其出庭。
4.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委托
代理人,按
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审判。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
欠款纠纷至法院。小朱委托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并授予其特别授权。开庭时,小朱未出庭,由律师代表其参与诉讼活动。然而在庭审中,法院认为案件关键事实需小朱本人陈述说明,便要求小朱出庭。小李收到
传票后却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因小朱委托了律师且授予特别授权,原本可不出庭。但当法院因案件关键事实需要小朱出庭陈述说明时,小朱有配合法院的义务。
2、小李经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对其进行缺席审判。而若小朱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委托代理人到庭,法院则会按撤诉处理小朱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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