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11万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属
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用于非法活动,同样依此
量刑。
2.
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11万,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最终量刑会综合考虑挪用用途、是否归还、有无
自首立功等情节。
案情回顾:小朱是国家工作人员,他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1万用于个人投资股票,进行营利活动。小胡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所在单位负责财务工作时,挪用了本单位资金11万用于
自己开店。两人的行为被单位发现后,单位
报警将他们处理。他们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发关注。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11万进行营利活动,符合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情形,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存在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也会依此量刑。
2、小胡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11万,属于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终对两人的量刑会结合挪用用途、是否归还、有无自首立功等情节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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