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律没明确规定股东持股多少能进
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产生办法由
公司章程定,股东进董事会并非只看
持股比例。
2.实践中,
大股东因对公司决策影响大,进董事会可能性高,但小股东也有办法。
3.比如累积投票制,股东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乘待选董事人数,增加小股东进董事会机会。
4.若无特殊章程限制,持股低者选举获足够支持也能当选董事。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胡都是某公司股东,小朱为大股东,小胡为小股东。公司准备选举董事会成员,小朱认为自己持股多必然能进入董事会,小胡没机会。但小胡了解到公司章程并未限制股东持股比例与进入董事会的关系,且实行累积投票制。于是小胡积极争取,最终获得足够支持,与小朱一同进入了董事会,引发小朱不满。
案情分析:1、法律未明确规定股东持多少股份可进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能否进入董事会不单纯取决于持股比例。
2、在实践中,大股东虽因对公司决策有重大影响力进入董事会可能性较大,但小股东可通过累积投票制等途径进入。本案中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小胡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这增加了他选出代表进入董事会的机会。
3、若公司章程无特殊限制,即使持股比例低,只要在选举中获得足够支持,就可当选董事,所以小胡当选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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