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当事人起诉却不缴纳
诉讼费,若在法院通知次日起7日内未预交,且不申请司法救助或申请未获批仍不缴费,法院按
撤诉处理。
2.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需补缴受理费,
逾期未交同样按撤诉处理。
3.按撤诉处理后,想继续维权可在
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
4.缴纳诉讼费是启动
诉讼的必要条件,不按时交
诉讼程序将无法推进。
案情回顾:小朱因与小胡的
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知小朱在规定时间内预交诉讼费,然而小朱在收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既未预交诉讼费,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转为普通程序,法院要求小朱补缴
案件受理费,小朱依旧逾期未补交。最终,法院按撤诉处理了小朱的起诉。小朱对此不满,认为自己只是资金周转问题,不应按撤诉处理。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收到法院通知次日起7日内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仍不预交,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小朱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诉讼费且未申请司法救助,符合按撤诉处理的条件。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需补缴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未补交也按撤诉处理。小朱在案件程序转变后未补缴费用,法院按撤诉处理合理合法。按撤诉处理后,小朱若想继续
主张权利,可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