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的股权该如何进行分割
时间:2026.03.23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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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
可自行协商
持股比例,协商无果可
起诉,法院会结合公司经营等情况判决。
2.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
双方协商转让部分或全部
股权给非股东方,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方成为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按同等价格购买,法院分割转让
出资所得财产;若不同意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方成为股东。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持有某
公司股权,小丽并非公司股东。二人决定
离婚并分割股权,小朱同意将部分股权转给小丽,但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其中一部分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而另一部分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购买。双方就
股权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夫妻中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双方
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
股权转让给非股东方时,若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方成为公司股东。本案中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
2、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本案中有部分股东愿意购买,这部分对应的股权可对转让出资所得
财产分割。
3、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其同意转让,非股东方成为公司股东。本案中另一部分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的股东,视为同意转让,小丽可成为这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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