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出纳挪用11万公款,
量刑要看身份和情节。
2.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
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的,挪用11万属数额较大,若无严重情节,可能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3.
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若数额较大、超三月未还,或有营利、非法活动,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出纳,他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司公款11万。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后展开调查,锁定了小朱。但对于小朱的身份界定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小朱所在公司性质特殊,小朱应算国家工作人员;也有人觉得小朱只是普通企业员工,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
案情分析:1、若小朱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小朱挪用11万属数额较大,若无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在此幅度量刑。
2、若小朱被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其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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