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先看合同约定,按约定处理违约。
若
未约定,违约方要及时告知对方,尽力降低损失。
2.非违约方有法定救济权。
对方明确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可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时生效。
3.非违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担责,如继续履行、补救或
赔偿损失,
赔偿额含
可得利益。
4.双方可协商
纠纷,协商不成,可
仲裁或
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了交货时间和质量标准。到了交货期,小李却未按约定交付货物。小朱询问时,小李表示因自身原因无法
履行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未对违约事宜作出明确约定,小朱认为小李应赔偿自己的损失,小李则觉得赔偿数额过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合同未约定违约
处理方式,小李作为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小朱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并尽力减少损失。
2、小朱作为非违约方,因小李明确表示无法履行主要
债务,其享有法定救济权,可解除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小李时
合同解除。
3、小朱还可要求小李承担
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双方可先协商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