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可能为业务员骗客户损失负责。
若业务员
欺诈属执行工作任务,按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致他
人损害,单位担责。
即正常业务中业务员骗客户,公司要担责。
2.若业务员欺诈是个人行为,与工作无关,如私下以个人名义开展非公司业务欺诈客户,公司通常不担责。
3.公司担责后,可依合同或制度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业务员追偿。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业务员,在一次业务活动中,他向客户小丽推销产品,夸大产品功效,导致小丽购买产品后遭受
经济损失。小丽要求公司
赔偿损失,公司认为小朱的行为可能是个人行为,不应由公司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公司是否担责需看小朱的
欺诈行为是否属于执行工作任务。若小朱是在正常业务活动中欺骗小丽,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侵权责任,此时公司需为小朱的行为负责。
2、若小朱的欺诈行为完全是个人行为,与工作任务无关,如私下以个人名义与小丽开展非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活动并欺诈小丽,公司通常不用承担责任。另外,若公司担责后,可依据
劳动合同或内部规章制度,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小朱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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