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起喝酒有人醉死,多数时候共饮者要担责,强迫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还劝、未安全护送醉酒者、未劝阻
酒后驾车致损等情况,需
赔偿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等。
2.若共饮者无过错,像尽到提醒等义务,或死者隐瞒健康主动酗酒,通常不用担责。
3.判定责任要综合饮酒细节和实际行为,按过错程度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一同聚餐喝酒。期间,小朱和小李不断劝酒,小胡明确表示身体不适不能多喝,但小朱和小李仍强迫其喝酒。散席后,小朱和小李没有将醉酒的小胡安全护送回家,而是让其独
自离开。结果小胡在回家途中因酒精中毒死亡。小胡
家属要求小朱和小李承担
赔偿责任,小朱和小李则认为自己
无责。
案情分析:1、小朱和小李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且在小胡表明身体不适不能多喝的情况下仍劝酒,违反了应有的注意义务。散席后未将醉酒的小胡安全护送回家,导致小胡独自离开后因酒精中毒死亡,其行为与小胡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小朱和小李需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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