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纳税人
偷税11万,占应纳税额10%以上,构成
逃税罪,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
处罚金;占30%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2.经税务机关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
滞纳金并受
行政处罚,可不追究
刑责,但五年内有
逃税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未达上述比例,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纳税人,在税务申报中偷税11万。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对于小朱的行为是否构成逃税罪产生了争议,关键在于这11万偷税金额占其应纳税额的比例。若占比百分之十以上,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若未达此标准,则是行政处罚。同时,小朱是否有五年内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也影响着最终处理。
案情分析:1、若小朱偷税的11万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其行为构成逃税罪。若占比百分之十以上但未达百分之三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占比百分之三十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若小朱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且无五年内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则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
2、若偷税未达上述比例标准,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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