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起诉欠款人时,是否
起诉其配偶要看
债务情况。
2.若为
夫妻共同债务,可将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像一起签字借款、一方借款用于家庭开销或生意。
3.欠款人以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非共同债务,除非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
4.起诉时需
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是共同债务再列配偶为被告。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20万元,未明确
借款用途。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还款,小李欲起诉小朱。小李发现小朱已婚,认为该债务可能是小朱与其配偶小静的共同债务,想把小静也列为共同被告,但不确定是否可行,遂引发争议,即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静是否应被列为共同被告。
案情分析:1、判断能否将欠款人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关键在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属于共同债务。本案中,若小朱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或与小静共同经营生意等,那么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小李可将小静列为共同被告。
2、若债务是小朱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小李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小李起诉时需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确属共同债务的才宜将小静列为共同被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