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共有的股票应怎样去分割
时间:2026.03.07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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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夫妻分割共有股票,能
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分,可一人持股并补偿另一人。
2.协商不成,法院按不同情形处理。
上市公司股票能确定股价,法院按数量比例分或一人得股一人得折价款。
3.非上市公司股票难定股价,先确定比例,有条件变现时再分割。
4.法院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
5.分割要提供股票账户信息、交易记录等
证据证明归属和价值。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股票。现两人打算
离婚,对于夫妻共有的股票分割产生争议。小朱希望按数量比例分配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小丽则要求自己持有股票,给予小朱折价款。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两人也因难以确定股价,无法协商出分割方案。双方诉至法院请求分割。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能协商一致分割股票的,应按照协商结果进行。本案中小朱和小丽未能协商一致,所以由法院进行处理。
2、对于上市公司股票,因能确定股价,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数量比例分配或让一方得股、一方得折价款。对于非上市公司股票,因难以确定股价,法院可先确定分割比例,待有条件变现时再实际分割。同时,法院分割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并且小朱和小丽需提供股票账户信息、交易记录等证据证明股票归属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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