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事诉讼里,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对
伤情鉴定有异议,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补充或
重新鉴定,但没明确是省级鉴定。
实际中,重新鉴定机构选择按规定程序来,部分案件能去更高级别包括省级鉴定机构。
2.
民事诉讼中,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向法院
申请重新鉴定。
法院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准许后也不一定指定省级鉴定机构,要结合案件和机构资质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发生冲突,小朱受伤。经鉴定机构鉴定,小朱为
轻伤。小李对该伤情鉴定结果有异议,在刑事诉讼中,小李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进行省级鉴定。而在另一起小静诉小丽的民事诉讼中,小静受伤后的鉴定结果,小丽也存在异议,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并希望指定省级鉴定机构。
案情分析:1、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小李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但法律未明确指向省级鉴定。重新鉴定机构的选择需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部分案件可到包括省级鉴定机构在内的更高级别鉴定机构进行。
2、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小丽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准许。即便准许重新鉴定,也不一定指定省级鉴定机构,要结合案件实际和鉴定机构资质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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